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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保证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要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约定。2、保证人的权利(1)担保人在承担担保人的责任后,有权向主要债务人要求偿还。实际结算金额大于主债权的,担保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保证人的请求权自担保人的责任完成之日起,以2年为限。(2)担保人无权要求债权人付款。其权利主要是辩护权和抵消权。二、抵押?抵押是指借款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只是以抵押物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折价或者拍卖财产,并优先支付财产价款。三、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或将其财产权置于债权人的控制之下,并以动产或财产权作为债权人权利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折现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值,或者优先支付拍卖或者出售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款。四、留置留置权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或者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保管财产,并优先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方式清偿财产。五、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另一方为履行担保合同而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押金应退还或收回。如果支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则无权退还保证金;收到保证金的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两次退还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担保人,担保人是需要履行一些义务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在担保时,有必要清楚地了解债务人。这就是履行合同的五种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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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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