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问题存在
  
  
  1.取得方式上的局限性。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审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继承或受赠房屋、购买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五个条件:
  
  
  一是具有村民资格;
  
  
  二是履行规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会申请同意,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三是符合土地规划;
  
  
  四是以户为单位,根据人数确定面积;
  
  
  五是分配的标准和面积,不得超出当地省政府的规定。
  
  
  2.行使时的排他性和规范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时应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法扩大面积,也不能以出卖、赠与、入股经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3.转让时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转让,即经本村委会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村内随住房的转让而有条件转让。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也是必要的一个证件,因此办理的就显得尤为重要。办理过程中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流程在当地的土地资源局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对于农村的土地使用证的规定还不甚明确,存在比较多的问题等待进一步的完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企业法人变更是公司变更事项的一种,若是被遇到有的人把带债务的企业作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应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现今社会,汽车早已经演变成为了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那么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您也需要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知......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甲方: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现在住址:乙方:姓名:......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规定吗?
      一、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规定吗?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


·一、公务员醉驾与退休工资发放有关么?
      一、公务员醉驾与退休工资发放有关么?被判处刑罚,会影响基本养老金。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


·云南保山去哪里工伤鉴定?
      很动人在工作中会意外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定,鉴定结论下达后向工作单位提起工伤赔偿,以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利益。很......


·可以。如果驾驶证到期当天尚有上一周期分
      可以。如果驾驶证到期当天尚有上一周期分,在当日24时前可以扣除上一周期的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资来获取利益。股权投资因为他的高回报渐渐成为了您的选择。股权......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原来有什么区别 三证合一即指营业执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原来有什么区别三证合一即指营业执照的,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而普通营业执照就即还......


·犯罪中止和故意杀人可以同时适用吗?
      犯罪中止和故意杀人可以同时适用吗?犯罪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依据自己的意志放弃犯罪,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