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解除析产协议吗

可以解除析产协议吗? 一、析产协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您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如何解除析产协议
  如果分家析产产生纠纷并且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申请解除,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6)分家析产的证据。分家析产协议、分管等。
  上述内容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可以解除析产协议吗这一问题的资料,综上可知,析产协议要尽量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对它的内容存在质疑,在过程中产生纠纷且无法协商,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解除协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诉讼离婚开庭一般多久判决?
      在实践中,夫妻一方如果觉得婚姻无法再持续,但另一方不同意的,其中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接收到上诉一方......


·被集资诈骗的人有救了意味着什么?
      一、被集资诈骗的人有救了意味着什么我国的法律规范已经日趋完善,故而非法集资的人有救了。集资诈骗受害人的维权方式:(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直接判决......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监督程序有哪些?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监督程序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人防工程就是指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对于我们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人......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法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任何案件的审判都是要将就证据的,不能随意审判,但是也只有法定证据才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认可的。那么,法定证据的种类有......


·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吗
      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吗一、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领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网络诈骗销赃罪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这个罪名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网络诈骗,二......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一、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形,此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事会选择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