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们入职一家单位上班后

在我们入职一家单位上班后,在工作期间难免就会碰到一些大大小小的伤,当我们在工作期间受伤如果是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向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在我们发生受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尽快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鉴定机构对我们进行工伤鉴定,如鉴定为工伤,就需要根据我们受伤的程度对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工伤的赔偿国家都是有相关的赔偿标准的。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如果劳动者因在工作导致受伤死亡的,该死亡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处去领取丧葬、抚恤及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相应的补偿金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该补助金一般为补偿六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不是指死亡者的个人每月工资,而是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上半年劳动者的每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2、供养亲属抚恤金:如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有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赔偿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是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的工资相应的比例来进行赔偿的,一般因工死亡职工的妻子或丈夫每月分配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如有其它直系亲属则按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如有老人或者小孩的则每人每月在原有的基础上多增加百分之十。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补助的标准是根据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和年限来计算的,如果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的,则需要一次性赔偿20年,赔偿金额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上一年度的20倍来进行赔偿,如果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那么就是死亡人的年龄每往上增加一岁则赔偿的年限就减少一年,每月赔偿的金额是不变的,如果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直接按五年来计算赔偿金额。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需要对我们进行赔偿,其实当我们在工作期间因为其他个人的事导致受伤或者死亡,鉴定机构也鉴定出死亡人为非工伤死亡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对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的,用人单位职工在非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下,我们也需要获取到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及一次性救济金,其赔偿标准如下:1. 丧葬费:为该用人单位职工两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2.一次性救济金:救济金就按照非工伤死亡人所需要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来进行赔偿的,供养一人的补偿非工伤死亡人六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人的赔偿非工伤死亡人九个月的工资,供养三人或者以上的赔偿非工伤死亡人十二个月的工资。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用人单位职工在达到退休年纪或者因其他非因工伤死亡职工的,在符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则因非工伤死亡职工的所需供养的直系亲属根据所在地区来按照每人每月进行下发补助金。如有当过兵或者属于孤寡一人的,则可在原来的补助基础上进行额外增加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呢转化为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是我国公民内部的一些矛盾纠纷,一般都是关于合同、财产......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
      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吗?仲裁裁决执行管辖异议可以上诉,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救济: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2、......


·醉驾血液存放时间
      交警人员想要知道司机是否醉酒驾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抽血来验证了。那么抽的司机的血最多可以保存多少个小时呢?一般情况是48个小时之后它是不能再化......


·出现商标侵权有什么危害?
      出现商标侵权有什么危害?1、首先,商标侵权会扰乱正常的商品市场的秩序,因为正常的商品市场主要是通过个体的买卖来运行的,而每一个个体都会有这自己......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诺能撤销吗?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在进行一些买卖的话。需要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当然,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可能会表达一个想要跟对方合作的一个意愿,实际上这就是我......


·行政复议结果需要多长时间出来?
      行政复议结果需要多长时间出来?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


·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 商品房也就是一手房。在购买商
      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商品房也就是一手房。在购买商品房,与开发商打交道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小心谨慎,谨防购房风险与陷阱。具体来讲,购......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哪些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哪些在城市,对于土地的使用,是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很多在城市里初次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对于办......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主要为哪些
      应该大多数的民众还是能够区分的清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相关概念的。您都知道,刑事处罚是只有刑事法庭才有权力作出处罚结果的,可关于行政处罚的实......


·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