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间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俩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三、执行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的知识,如果您遇到对方不按照判决书执行的情况,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俩年。另外,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而保障您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地产政策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地产政策法规是如何规定的?房地产政策法规规定房价不得随意规定,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契税税率下调到1%的优惠。暂时免征收印......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长久以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融资都呈现出银行贷款融资......


·著作权法中受保护的作品指什么
      著作权法中受保护的作品指什么一、著作权法中受保护的作品指什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


·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
      对于工伤,一般来说,我们最为关注的就是后续赔偿问题。因为工伤,主要是对劳动者身体上造成一定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以后的学习生活。因此,处理好工......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一、法律特征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盗窃罪最高判刑多长时间?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


·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复议要多长时间?
      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复议要多长时间?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复议的时间,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的性质的问题,经常会是手指受到损害,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那么这个时候肯定是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


·犯罪骨干成员能判多长时间
      看犯什么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电报罪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邮递业务也飞速发展。但同时,我们也有遇到收到邮政快递却发现破损严重,或者甚至根本就没收到邮件的情况。遇到这种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