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一、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当公民和企业与他人进行约定后,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也是会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法合同规定的行为后,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另一方也是可以依法与对方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名誉权侵害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名誉权侵害的处罚是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私营企业注册流程首先就是要注册,要申领经营许可证、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注册资料:(1)个人资料(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怎么办?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可以双方协商降低一下抚养费用,或者向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用,离婚协议双方......


·向税务机关举报企业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
      向税务机关举报企业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


·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判断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国家如果侵犯著作权的话,那是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关注的。毕竟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求......


·离婚房产折价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分割也是要平等的进行分割的。虽然说夫妻双方都能够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累犯的适用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


·民事诉讼义务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义务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义务包括哪些?(一)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1、原告起诉必须符合受案范围和法定起诉条件。2、被告应当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