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于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情形,有些公司会因为职员没有提出补偿请求而不支付补偿金,此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建议职员在辞职前六了解自己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金,如果可以在离职时就领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案件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
·诉讼时效因债权转让而中断吗?
诉讼时效因债权转让而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
·商贸公司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商贸公司法人的规定是什么?商贸公司法人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我们公司法律当中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是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在工作中去控制协调。二、承......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的规定,如果经吹气检测,并将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
·个人如何申请国家赔偿金
个人如何申请国家赔偿金一、个人如何申请国家赔偿金(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
·怎么申请单方面离婚2023
怎么申请单方面离婚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下列条件:(1)原告为适格原告;(2)双方为合法的夫妻关系;(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
·网贷不还可以吗
网贷不还可以吗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一、网贷不还可以吗?网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当事人之前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所以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期还款......
·法院判缓刑谁决定?
法院判缓刑谁决定??一、法院判缓刑谁决定嫌疑人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判决缓刑的条件之后,才可以适用缓刑,然后法院的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嫌疑......
·被人恐吓威胁如何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
·注册资本多长时间补齐?
注册资本多长时间补齐?注册资本5年时间补齐,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注册资本的话,是可以一次性的缴纳到位的,但是如果经济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足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