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事者需承担全责的情形都?

肇事者需承担全责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肇事者需承担全责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家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尤其是对有车一族而言,可以说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大家都清楚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认定,之后各自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作出相应的赔偿。其中,要是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一方认定需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话,那此时对应的就是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长假期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无证驾驶撞死人如何赔偿
      无证驾驶撞死人如何赔偿无证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可能会造成他人的一般损伤、伤残,而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就是直接导致他人的死亡。此时除了要追究肇......


·商标如何转到个人名下
      商标可以转到个人名下,企业因合并、分离、兼并等原因须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


·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
      女方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


·行政拘留羁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羁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行为的,拘留期限最长是2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


·无证驾驶撞人没钱赔
      无证驾驶撞人没钱赔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车辆也是越来越过,汽车在给我们交通带来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发频繁,而且,在交通事......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三到七天,不逮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包括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基本内容一般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


·产品质量纠纷反诉状范文格式怎么写
      产品质量纠纷反诉状范文格式怎么写一、产品质量纠纷反诉状范文格式怎么写写明基本情况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同上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写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