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缓刑适用的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缓刑是司法判决程序中的一种,缓刑的适用应当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中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的犯罪事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对其适用缓刑可以产生严重的社会反映的,则不可以适用于缓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能适用于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判罚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可行吗?
      社会抚养费,相信大部分人对这个词不陌生吧,就是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有人会想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呢,以此来减轻经济负担,其实......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注册资本也可以称之为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款?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款?1、契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


·信用卡诈骗起诉法院还是应该先报案?
      信用卡对于当代人来说意义十分的重大,这是因为信用卡能够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便利。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信用卡诈骗行为也是经常发生,许多人都被骗过......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


·拍照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拍照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划分等级分为几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划分等级分为几种?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


·无子女有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无子女有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有债务)男方:______,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市________。女方:_____,1984年2月......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如下:(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所有权。(2)知识产权是一种以独占实施权为核心的专有性权利。(......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重组家庭当中就会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