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限额一般是指交强险责任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二、交强险赔偿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进行合法的赔偿,以减少事故造成的人身经济财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但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的赔付是有限额规定的,如果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上限,那么则需要由第三方保险或者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协议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协议范本甲方:(公司)乙方:(员工)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年月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


·犯罪分子触犯猥亵罪判几年?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特殊保护,如果不法分子采取扣摸、手淫等方式对妇女儿童进行猥亵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猥亵罪这个具体的罪名。......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醉驾导致拘役的案底一般不影响孩子以后听民事行为,但对于参军、考公务员等民事行为政治审查造成不利影响。刑事立案案......


·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官司的界定怎样办理的(一)土地侵权纠纷的定义和内涵: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


·拘留37天案件移交检察院合法吗
      一、拘留37天案件移交检察院合法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多可以37天,而在37天的刑事拘留时间届满之前,公安机关只是......


·传唤不去的话会不会被通缉
      传唤不去的话会不会被通缉?传唤不去的话不会被通缉,只能够说必须要配合公安机关的这样的一种传唤的工作,所以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这种传唤的话,那......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一、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居间合同的法律定义
      居间合同,依《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为诺......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