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事故责任、伤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具体计算。
  
  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二级伤残的,应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作为伤者,可以要求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在具体赔偿时,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的交旨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可由对方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
  
  c) 双眼盲目5级;
  
  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 双眼盲目5级;
  
  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就会涉及到很多赔偿,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的话,那么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来进行赔偿,一般级数越高所得到的赔偿就会越多,但在鉴定的时候一定要等到病情稳定了之后再来做,这样的鉴定结果才会更好的准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继承时有遗嘱了还怕打官司吗
      在继承时有遗嘱了还怕打官司吗一、在继承时有遗嘱了还怕打官司吗不怕,看情况,需满足遗嘱的法律情况才能够合法的继承。遗嘱有效的条件:1、遗嘱......


·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


·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


·新民法总则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规定
      新民法总则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规定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民法总则》已废止失效。一、《民法典》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


·劳动合同的八个特征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


·刚结完婚公司要辞退员工合法吗?
      刚结完婚公司要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的;公司辞退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实践中可以提起自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大多数都是属于公诉案件,即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其中也有个别是属于自诉案件的,即需要有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人......


·债务追讨注意什么问题?
      1、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


·交通发达后,人们都选择自驾出行比较方便,同时交通安全也成了最
      交通发达后,人们都选择自驾出行比较方便,同时交通安全也成了最为关注的一点,对于醉驾的司机都会按照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有的人就想着靠着自己......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