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工伤

1、工伤,指工人在生产劳动及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其全部的医疗费以及其过程中的所有伙食费和路费等都需要由企业来负担,同时在就医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如果出现伤残情况,还需依法给予抚恤费和工伤补助费等。2、而在工人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层层转包的雇佣形式,那么什么是层层转包?层层转包指一个工程的承包商以招标或采购的方式在工程中获得工程合同的行为,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之后并不实际对该工程承当责任与履行义务,中标者又再次将工程向其他承包商用上一家企业的同种方式将工程转出去,并也不对工程合同承担实际的义务,并继续这样转,以此类推,就是层层转包。中标某承包商或者制造商,在其工程中,通过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最终中标或获得合同的行为。3、而在层层转包的过程中,若是工人因工受伤,对于各级承包商需要承担的责任划分比例其实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一般视案件情况以及当事人们的协商意愿来判决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这时一般需要判断各级承包商是否具有用工资格,并以此来判定各级承包商需要承担的责任,简单的说,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以及第一次非法转包商肯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工单位非法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其他不具有承包资质或者用工资格的承包商时,该承包商在其业务过程中,若是其职工因公受伤,那么用工单位是承担工伤责任的单位,反之, 若是分包商具有承包资质时,那么分包商需要为其雇佣的职工承担工伤责任。一般来说,不管下级分包商是否具有承包业务的资质,第一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而当下级承包商不具有相应资质时,工人不但要向第一用人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依法向其负责的下级分包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5、因此,在实际的建设工程发包以及转包或者各自分包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审查各级承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承包和用工资格,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降低工程转包的风险,同时在出现工伤纠纷的问题时,才能更加明确的追究各方用工单位所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无论是对用工单位还是职工本身,都是有法可依,更加有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非法转租出租人解除权行使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非法转租出租人解除权行使时间限制是多久?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尽管转租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但是该转租行为是违背出租人意志的,违反法律规定的......


·立案侦查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一、立案侦查时间不得超过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一般他项权证登记费要交吗?
      一般他项权证登记费要交吗?他项权证登记费要交吗办理流程(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有伤亡的情况下往往会有误工费的产生,或者是一方是运营车辆一般也会有误工费......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


·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如何分割?
      离婚率在近几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在近十二年都持续攀升。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无疑成为了所有人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关于婚内财产新婚姻法是规定......


·两人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


·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的区别包括哪些?区别主要有: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一、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1、绑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都是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不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是具有优先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