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

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 一、什么是行政确定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
  1、依法确认的原则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得以实现。
  2、客观、公正的原则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在第25条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3、保守秘密的原则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
   三、行政确定的作用
  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四、行政确认的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综上所述,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在进行行政确定时,我把握好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坚持法确认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及保守秘密的原则进行行政确定。确保行政确定起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徽省劳动保障新规定的内容
      劳动保障法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它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监督与管理作用,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一定的处罚。下面,......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


·一、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吗?
      一、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吗?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变更股东不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内容,只要到工商局去变更就可以了。二、......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现在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会着重关注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求房产证上填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您可能会觉得不管房子的购买方式是......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其中首次购房大部分银行可以做到2成首付,购买二套房最低可以3成首付,但个别银......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犯罪人员申请保外就医时,法院如何办理保外就医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


·合同履行不能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般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都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生效,自然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要是在履行的过程中,有一方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况,则就会对另一......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有哪些?出租人(甲方):_________小冷便利店____承租人(乙方):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