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

我们国家的调查部门,在处理每一个犯罪案件的时候,都必须秉承着严格、谨慎的态度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做出错误的决定,也让受害人减少损失,同时也让犯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羁押作为调查案件的一个有效手段,是调查部门常用的方法,但不代表可以无限期羁押犯罪嫌人,因为这对犯罪嫌人来说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那下面一起来看看羁押的时间是多久。一、羁押的时间: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调查部门为了能够收集到更多的证据、证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羁押,但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两个月,如果在两个月之内,还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解除犯人的嫌疑,不能按时解决案件的,可以申请羁押时间延迟一个月。二、对于下面的案件情形,如果3个月还是没有解决的,可以再申请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时间:1、一些发生在很遥远地区的重大案件,调查部门过去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并且那边路况非常不好,交通工具不够先进,如果遇上暴雨天,很难保证能按时到达。2、犯罪人是属于一个组织作案的,犯罪人数比较多,并且有多次作案的记录,每次都是大事件,处理起来比较困难。3、案件涉及的范围很广,需要多方面去调查,在短时间之内不能够把证据收集完,这个对于调查人员和调查时间有很大的需求。4、犯案人员比较多,每次的犯案地点都不一样,并且属于经常性作案,这种流动性比较大的案件很难找到其他犯罪人。三、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羁押并不是侵犯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为了加快案件能够水落石出,尽早还清嫌疑人的清白。但如果羁押期间有证据说明嫌疑人是有罪的,嫌疑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要触碰,毁掉的就是自己的未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有什么区别?在线咨询 >它们之间的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企业劳......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选择酒后驾车。酒驾被交警查到是要处罚的,若是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是......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
      在中国,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成为税收法上面的纳税人,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对于税收的行政处......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近几年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项建筑工程例如房屋、桥梁等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导致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一定的人......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之也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取到这笔奖励费用。天津的独生子女父母很是关心天津......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是多久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