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爷爷奶奶有没有抚养权

这样的情况少,但并不是没有。在我国,一般的情况下,孩子的养育权拥有者属于孩子的父母,在法律上,孩子的养育权也是由父母所有,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祖母也可以拥有对于小孩的照料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不代表没有。对于小孩养育的权利,法律上有明确的条例,具体如下:相关规定:一、对于两岁以下的小孩,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子,一般随孩子母亲一起生活的比较多。但是孩子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孩就应该随孩子父亲一起生活:1、得了严重的病无法照料好小孩的,或者得了具有传染性的病,一起生活后会将病传染给小孩的,这种情况下,小孩不应该跟母亲一起生活;2、孩子母亲有照料养育小孩的责任,但是虽然有这个义务却不想履行这个养育小孩的义务,而孩子父亲希望跟小孩一起生活的;3、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小孩无法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这时候应该随父亲一起生活。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小孩,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孩子的父亲与母亲都希望跟自己小孩一起生活的,这时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夫妻双方有一方做了绝育,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已经无法生小孩了,这种情况下孩子应该跟无法生养的一方在一起生活;2、看小孩跟夫妻双方哪一方生活的时间长,时间长的优先考虑;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没有其他的小孩的,没有的优先考虑;4、得了严重的病无法照料好小孩的,或者得了具有传染性的病,一起生活后会将病传染给小孩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的,不适合与子女一起生活。父母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与养育人,父母在的情况下,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孩子的归属权都是父母的。但是在面对离婚后孩子可否由祖父祖母照料的问题时,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1、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主要目的是自己能够继承到财产,所以这......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资金周转不顺的情况下,很多人都需要通过借款来缓解资金紧张的状态,为了保证欠款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清偿,在借款时,债权人通常会要......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一、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


·《劳动法》对上班时间规定
      《劳动法》对上班时间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法律规定双休日加班如何调休
      双休日加班如何调休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


·公司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大型的公司或企业一般都有股东会,股东会由多位股东构成,公司重大决策都有股东会决定。当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时,就会影响公司的运行,由其是对员工可......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按理来说,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您当时在依法得到土地使用权以后,就必须及时去办理的证件。当然,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


·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一、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


·房屋没有过户现在反悔怎么办
      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