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收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所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是要平均分配的,共同债务也是要有双方各偿还一半的,所以,在对于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当中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那么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边界在哪里?它们有何不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二者之间的不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点不同,第一个是责任的主体不同,第二个是整个债务的性质不同,把握到了这两点区别,就把握到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边界。一、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责任主体不同。1.简单来讲,就要看这个钱是由谁欠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来讲,欠钱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夫或妻任意一方,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借来的钱是用于家庭的生活,或者是投资等等。此时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就算是在欠款的协议上写的一方的名字,但是由于另一方也是知情的,所以这个债务需要两个人共同来还清,责任主体是两个人。2.而对于个人债务来讲,是完完全全一个人的名义向另一方借款,并且是完全用于个人的消费或者是其他支出,于另一方完全没有一点关系。此时,另一方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也是不知情的,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个债务就可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个债务是不需要另一方来承担的,自己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了。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连带性不同。1.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来讲,连带性是可以连带到两个人身上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或妻任意一方都有责任。对于这个债务进行清偿,不管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都需要一个人的财产来清偿这笔债务。如果是离婚的话,双方对于这个债务每人付一半的责任。2.那么对于个人债务来讲究与另一方没有关系了,只要自己对于这个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了。属于个人对于债务的履行,而不涉及另一方,因为这个债务本身在产生的时候就是完全应用一个人,是一个人的名义作出的,另一方如果对此还承担还债的责任的话,那么就太过不公平了。3.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之内,对于债务的私人约定是没有办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不知道这个婚姻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追讨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在签订的时候已经知道的话,就不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只能向签合同一方进行追偿。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究竟是什么意思,两者的区别都有些什么,以及边界在哪儿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庭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法庭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法庭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如果......


·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
      一、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不超过正常利率4倍的就不算非法集资,但判定非法集资不是根据利息的高低的,利息过高是属于高利贷,判定非法集资是需要......


·一方解除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方解除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一、一方解除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身份证: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专利申请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一件发明或者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交哪些税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有哪些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毕竟仅仅是双方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了一致还......


·离婚判的抚养费没给对方上告咋办的介绍
      离婚判的抚养费没给对方上告咋办的介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将缴纳,如查......


·监外执行偷去外地10天会被收监执行吗
      监外执行偷去外地10天会被收监执行吗一、监外执行偷去外地10天会被收监执行吗?监外执行偷去外地10天是有可能会被收监执行的,监外执行期间去外地应......


·什么是TRIPS协议?
      TRIPS协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英文简称,它是WTO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TRIPS协......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几种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年限内转让给其他人进行使用,然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的金额,这种行为称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通常来说企业取得土地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