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预兆的突然开车门行为。司机或者是车内的乘车人员开车门往往只是一个无心的行为,但很有可能会导致别人严重受伤或者甚至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乘车人员的失误导致的交通事故,乘车人员需要承担很大责任甚至要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
  
  1.乘车人员在开车门时应当检查,自己开车门时的道路情况和是否有行人通过。
  
  如果违反规则擅自开车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不只是开车人,还有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负相应的责任,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负全部责任。开车门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机动车维修费用,医疗费用,伤者的误工的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等。从历年数据来分析。造成此类车祸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乘客也缺乏此类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为了避免因为开车门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选择安全停车的地方,停车的时候应该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及正常行人经过。
  
  通常情况下,乘坐人员是应该从车的右侧下车最安全。
  
  乘客下车前可先稍微打开一个小的空间,观察前后的情况之后,再将车门全部打开,既保证人的安全,也保证车的安全下车。下车之后应当及时的将车门关闭。
  
  而作为正常通行人,在经过刚刚停下的车辆之前,也要注意观察,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车门突然开启,猝不及防,无法躲避,造成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防范需要乘车人、行人等各方面加强安全意识,还能够确实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了常见的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免费搭车的人员,所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根据情况都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这个相关司法规定解释中提到:
  
  1.免费搭乘机动车辆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伤害。机动车驾驶方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机动车驾驶员明确拒绝搭车人乘坐车辆,而搭车人执意要乘坐的情况下,后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不承担责任。
  
  3.如果司机存在有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那么需要根据情况来对搭乘人员进行赔偿。
  
  4.无论搭乘是否付费,当乘客坐上汽车的那一刻起,司机就有了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将安全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的是酌情赔偿,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酌情的具体金额,属于法律比较空白的地方,赔偿的金额往往是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来定。基本上来说,能够同意搭乘的人员,大多数情况下都和司机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朋友、老乡、邻居、同事等人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机动车驾驶人员最好谨慎考虑所搭乘的乘客,谨慎小心地驾驶车辆。因为搭乘的乘客唆使司机酗酒或者违规驾驶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最终导致的交通事故,同乘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应该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联系交通部门来处理,并且后续积极和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可以到交通管理的相关部门,查找获取肇事者的相关信息,确定好被告的具体身份。为以后可能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者是赔偿等法律行为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信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以下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三百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随着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的不足也显现了出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的追逐会走在犯罪的路上,比如说,非法吸取他人资金,这就严重扰......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
      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企业不可以不执行国务院延期复工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延期延期的通知,他是属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强制性的一种......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实质上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虽然国家规定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不能说在任何情......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时间发薪?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时间发薪?一、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时间发薪?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


·交通肇事逃逸可否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可否缓刑?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情况下不可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一、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


·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簿吗
      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簿吗?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簿,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


·商标法侵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法侵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时效是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无证驾驶摩托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章情况,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