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预兆的突然开车门行为。司机或者是车内的乘车人员开车门往往只是一个无心的行为,但很有可能会导致别人严重受伤或者甚至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乘车人员的失误导致的交通事故,乘车人员需要承担很大责任甚至要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
  
  1.乘车人员在开车门时应当检查,自己开车门时的道路情况和是否有行人通过。
  
  如果违反规则擅自开车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不只是开车人,还有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负相应的责任,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负全部责任。开车门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机动车维修费用,医疗费用,伤者的误工的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等。从历年数据来分析。造成此类车祸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乘客也缺乏此类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为了避免因为开车门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选择安全停车的地方,停车的时候应该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及正常行人经过。
  
  通常情况下,乘坐人员是应该从车的右侧下车最安全。
  
  乘客下车前可先稍微打开一个小的空间,观察前后的情况之后,再将车门全部打开,既保证人的安全,也保证车的安全下车。下车之后应当及时的将车门关闭。
  
  而作为正常通行人,在经过刚刚停下的车辆之前,也要注意观察,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车门突然开启,猝不及防,无法躲避,造成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防范需要乘车人、行人等各方面加强安全意识,还能够确实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了常见的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免费搭车的人员,所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根据情况都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这个相关司法规定解释中提到:
  
  1.免费搭乘机动车辆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伤害。机动车驾驶方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机动车驾驶员明确拒绝搭车人乘坐车辆,而搭车人执意要乘坐的情况下,后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不承担责任。
  
  3.如果司机存在有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那么需要根据情况来对搭乘人员进行赔偿。
  
  4.无论搭乘是否付费,当乘客坐上汽车的那一刻起,司机就有了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将安全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的是酌情赔偿,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酌情的具体金额,属于法律比较空白的地方,赔偿的金额往往是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来定。基本上来说,能够同意搭乘的人员,大多数情况下都和司机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朋友、老乡、邻居、同事等人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机动车驾驶人员最好谨慎考虑所搭乘的乘客,谨慎小心地驾驶车辆。因为搭乘的乘客唆使司机酗酒或者违规驾驶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最终导致的交通事故,同乘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应该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联系交通部门来处理,并且后续积极和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可以到交通管理的相关部门,查找获取肇事者的相关信息,确定好被告的具体身份。为以后可能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者是赔偿等法律行为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信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以下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工是指我国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
      未成年工是指我国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这类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相关的有毒、化工、伐木等重体力或对身体有严重危害的职......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


·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违背婚姻法还有效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的内容,那么就一定是有效的,因而在签订婚姻协议的时候,往往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约定协议的内容,但这样的协议可......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因为欠钱法院判的是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是多久?
      学过金融或者金融专业的人都了解过票据,其实,票据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只是我们对于票据感到很陌生,未曾认真关注过。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在飞速......


·无证驾驶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伪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伪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就是说,刑法是实体法,规定什么是犯罪,都有哪些行为是犯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