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

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工程施工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那么法院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会给予降低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二、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多少?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概念,如果未约定则不存在违约金支付问题。违约金上限属于约定违约金的范畴,是否设定,如何设定亦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决定,法律并不进行干涉。需要注意的是,约定违约金上限并不意味着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即以该上限为准。《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包括上限),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是可以要求增加的。也就是说,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上限是不能完全限制违约方所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的。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如果违约金高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以要求降低,只不过需要达到“过分高于”的程度才会被允许予以调整。这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特点。工程建筑的实施,一般都关系着民事主体的财产或者是生命权益,故而在工程合同签订之时,一般是会约定工程的违约金或者是质保金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需要根据法的规定,不得超过限定最高额度,否则违约金的约定是没有效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
      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一、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信用卡逾期还款是指到了还信用卡钱的日子,种种原因导致自己没有及时的还上信用卡欠的钱,一般银行会在持卡......


·房子交了定金就备案吗
      不是的,需要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


·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
      在很多夫妻离婚案件中,都有小三的身影,当小三这种行为受到道德的谴责,其破坏了家庭,影响了社会风气。那么,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


·一、成都二手车过户多少钱?
      一、成都二手车过户多少钱?费用大约为300元费用,过户费最高900最低150,外迁转籍200,其他100,一车的费用在1000以内。办理二手车过户流程:1)......


·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房产有哪些
      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房产有哪些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对房产公证了解不多。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


·猥亵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吗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吗?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刑诉法法定节假日可以从期间扣除吗
      刑诉法法定节假日可以从期间扣除吗?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间。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该如何做?
      我们知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那么关于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犯罪分子投案后有戴罪立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可以揭发其犯罪团伙,符合......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流程是:申请人递交材料;中心进行受理;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