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醉驾单位一定开除吗?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法律对公务员依法履行义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如果是公务员发生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等同于公务员自己砸掉了自己的“铁饭碗”。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醉驾开除公职新规是怎样的
醉驾开除公职新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遵守法律上一定要一身作则。对于醉驾、酒驾都是处罚法律的行为,并且对他人对自身的生命健康都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所以只要公务员醉驾被抓的话都是会被开除公职的。所以千万不要以身犯险,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
·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
一、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不批捕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事实成立也是可以起诉的,应当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近几年离婚案件的多发
近几年离婚案件的多发,已经使离婚成为了社会上的常态事件,传统观念的转变使得离婚不在是人们追求自由的束缚,离婚案件的发生肯定会有司法机关的处理......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为多久?投标截止日期(此处应为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是精确时间)是您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晩时间,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在哪里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在哪里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一、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妻子前夫的孩子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财产,要分情况确定,关键是看双方存不存在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