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专利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公民所创造出来一系列具有创造性意义事物的一种肯定与保护。在我国,如果创造出来了新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都可以到专利局来申请专利权。一旦申请成功之后,自己的发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违法的手段进行侵犯,否则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并不是所有发明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专利泛滥对于我国的发展也不是一件好事。那么如果想要申请发明专利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对于专利保护的法律叫做专利法,想要授予专利权的话,需要符合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个是要具备新颖性,第二个是要具备创造性,第三个是要具备实用性。一、第一,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这一个条件的重点在于新字,也就是说,该发明是不属于以前任何已经授予过专利的东西,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记录当中都是不存在的,并且有独特的创造之处,必须区别于以往任何东西的新式发明,因为如果丧失了新颖性的话,就相当于是在不断地重复之前的东西,此时给予专利保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还有可能对之前给予过的专利造成损害。二、第二,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有创造性。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创造性的解释是必须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种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是与现有及原来的技术相比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否则这个发明发明出来对于生活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于生产来讲也没有任何的注意,此时的发明。任何意义所在的,那么授予专利也是没有意义的。三、第三,申请发明专利必须要有实用性。1.因为在我国的社会体制之下,任何发明都必须服务于生产或者是生活,如果仅仅发明出了一个好看的皮囊的话,并没有任何的实用性,此时是没有办法投入于生产和生活的,人民也就没有办法享受到这个发明带给我们的方便,所以在这个时候授予不授予专利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不会有人去侵犯这种发明,所以实用性也是申请发明专利的一个必须条件之一。2.如果自己的发明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并且经过法定的程序提交资料,经专利发放部门审核认定可以的话,就能够申请发明专利了。3.以上就是关于公民想要申请发明专利的话,必须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在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三个方面都必须要满足国家的要求,否则是没有办法申请到专利的,一旦申请到了之后,自己的发明就收到了法律保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任意处置,包括使用,转让,买卖等等。如果有任何人以非法的手段侵犯自己的发明专利权的话,也可以根据已经申请到的发明专利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贺州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几倍由乡镇依据自身......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要求加班,以完成繁重的业务,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往往是公司说给多少就是多少,或......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建筑事业逐渐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一栋栋的建立起来。我们知道,建筑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与发......


·很多人不知道到买房签订的期房合同到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很多人不知道到买房签订的期房合同到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1、查五证,看预售证在购买期房之前,购房者必须要仔细查看该楼盘的预售......


·醉驾导致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
      醉驾导致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


·在我国醉驾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醉驾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


·什么是并购重组,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并购重组,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一、重组并购重组并购,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


·交通事故找谁来赔偿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对于其中的受害者来讲,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行赔偿。而这个时候,除了要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外,同时还要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