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一、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理位置图和规划设计图纸(包括红线图、规划图);
  
  4、建设用地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5、建筑总平面图
  
  6、银行建设资金证明
  
  7、有地质灾害的需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
  
  8、土地预审报告
  
  (二)办理报告手续由管委会审核后报土地管理主管总门审批,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用地单位提出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实地进行地籍调查。
  
  (四)对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合格的土地依法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
  
  二、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时间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同时转让。
  
  (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 (或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所谓的土地使用手续,主要就是土地使用证,有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了。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之前必然是先通过出让或划拨的这种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权才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之前,要准备的材料也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撤销权诉讼的管辖怎么划分?
      合同撤销权诉讼的管辖怎么划分?一、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


·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一、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终止侦查什么意思?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


·一、离婚前继承的房子财产分割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吗?
      一、离婚前继承的房子财产分割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吗?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


·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关于抚养,相信您是很好理解的。对自己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遗弃的。并且提到抚养,可......


·劳动合同法开除有没有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开除有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用人单位应该和员工结清工资。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


·商标法侵权免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商标法侵权免责的情形包括哪些《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
      教师虽然说与学生一样有假期却肩负着比普通工作者更加称重的责任压力甚至出现了身体生病的情况,如果教师因为身体原因必须长期到医院治疗也就使得教学......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一、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