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一、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理位置图和规划设计图纸(包括红线图、规划图);
  
  4、建设用地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5、建筑总平面图
  
  6、银行建设资金证明
  
  7、有地质灾害的需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
  
  8、土地预审报告
  
  (二)办理报告手续由管委会审核后报土地管理主管总门审批,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用地单位提出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实地进行地籍调查。
  
  (四)对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合格的土地依法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
  
  二、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时间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同时转让。
  
  (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 (或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所谓的土地使用手续,主要就是土地使用证,有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了。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之前必然是先通过出让或划拨的这种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权才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之前,要准备的材料也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不迁户口享受动迁补偿吗?
      一、离婚不迁户口享受动迁补偿吗?这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程序是什么?
      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程序是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而询问证人、被害人是有要求......


·社保费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社会保险是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利民保险,降低了日常安全隐患带给人们的消极影响。我们知道,社会保险有相关的法律约束,也有专门的机构管理社会保......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法律上关于当事人双方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行为叫做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也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那么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素是什么?其具有这样的法......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畏罪潜逃怎么处罚
      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畏罪潜逃怎么处罚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般不作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但潜逃后自首的依法还是可......


·商场价格欺诈怎么赔偿?
      商场价格欺诈怎么赔偿?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会受到他人实施欺诈行为的侵害,触犯此种法律规范的主体有单位、个人以及法人机构等等,最为常见的是商......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的分......


·买东西退款了又收到货犯法吗?
      买东西退款了又收到货犯法吗?不一定。只要及时退还就不犯法。但是如果私自留下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卖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买家申请退款成功......


·2023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2018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本人的公证书可以代领吗?
      本人的公证书可以代领吗?一、本人的公证书可以代领吗?(一)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