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

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
  
  一、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
  
  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其实是一个递进的过程,首先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正常情况下意味着合同成立,若是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是适格的,一般来说此时合同才会生效,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如借款合同,通常是在交付了借款之后,合同才会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的含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


·监护人的指责具体?
      监护人的指责具体有哪些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


·被人恐吓威胁可以报警吗?
      可以。威胁恐吓别人是有可能触犯法律的,按照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以前借钱需要当面写欠条,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即使不是当面也可以借钱,只要通过支付宝就可以了。而且通过支付宝借钱还有支付宝借条......


·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对毒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多数涉及到毒品的行为都是规定为了犯罪,而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会直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对于一些毒品犯罪,却明......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发生了治安事件或者刑事案件,您的第一选择就是报案,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处理案件首先要立案,那么......


·在我国民事诉讼诉求有哪些
      在我国民事诉讼诉求有哪些生活当中的民事纠纷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但是在我国的法律概念上,实际上将民事诉求也进行了分类,不同的民事诉求,我国民事法......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检察院抗诉的具体可以分为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但实际针对的是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检......


·首先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首先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夫妻才可以申请离婚。二、男女双方对其子女的抚养问题、教育问题、医疗费的负担,以及夫妻......


·集资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有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例如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