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撞人老赖被批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撞人老赖被批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撞人老赖被批捕会受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车撞人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责,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考取驾照,并处罚款2000元,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平常开车时要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app,经常性地查询事故高发地区的提醒,在这些警示提醒的地区,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交通肇事逃逸,可能会被被认定为是老赖,此时一旦被逮捕,其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都会比较重的,并且不适用缓刑或者四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若是在逃逸之后,再到公安机关主动自首的,可以得到减刑处罚,表现良好还可以得到减刑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什么标准支付加班费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虽然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没有加班费可言,但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了。那实践中单位应该按照......


·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可以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便是贷款买房也负担不起,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还要花费一些不必要费用。那么......


·查封财产优先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查封财产优先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被执行人......


·一、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是什么?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的根据为: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以及一般质量问题等三个方面......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相关规定已经表面工伤可以经过鉴定进行分别赔偿,那么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呢......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


·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退彩礼吗?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退彩礼吗?结婚证领了,可是没有举行婚礼,关健还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彩礼能退回吗
      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彩礼能退回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


·企业倒闭未申报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未申报的后果是什么一、未申报后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


·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该合同还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该合同还有效吗一、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该合同还有效吗通常合同中的某项条款无效的,合同里面有一项条款违反法律,不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