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车辆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一,当事人车辆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误工费的赔偿需要一定的计算,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操作在合理区间就可以有效的解决,进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会有不少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充分的认识,但是在具体事情的处理上会有不少人员拥有正确的判断,进而导致自己的利益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虽说打人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会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的,但其实有些情况下构成的不是故意伤害罪,而应当是寻衅滋事罪。定罪不准确,主要是因为对寻......


·车身划痕险是什么?
      车身划痕险是什么意思,保险范围是哪些很多车主在买第一辆车的时候,保险公司总会介绍车主买各种车险,其中车身划痕险有的人认为可又有无,有的人又认......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删除,把变更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写进去,就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然后打印出来,股东......


·
      一,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接触到借钱给他人的事情,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还钱,我们可以......


·2年诉讼时效中断怎么计算?
      2年诉讼时效中断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之后的重新计算需要从诉讼时效的期间为开始进行重新计算。在行使诉讼时效时要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作为前提。从诉......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


·专利权无效是哪几种情况导致的
      专利权无效是哪几种情况导致的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合同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文件,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十分重要。法律对于合同的无效情形做了详细的......


·行政处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2023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怎么赔偿?
      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怎么赔偿2018新规逆向行驶造成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的部分,在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