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二、土地出让范围是怎样的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三、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自然就可以按照土地性质对土地开发使用,但是政府将土地出让之后,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收回已经出让的土地,而这也是受让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其中收回了土地使用权之后,也要根据情况对受让人作出相应的补偿,并不是收回土地就直接是无偿收回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成什么罪?
      近年来,新闻报道中时常出现校园暴力案件的介绍,这说明我国的法制教育还有待加强。那么,就法律层面而言,在这些暴力案件中,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


·法律规定行贿者无罪是真的吗?
      一、法律规定行贿者无罪是真的吗?在任何时候,行贿都不会无罪的,这是误传。而且目前没有这个可能性,以后也很难取消该罪名。不过现在刑法对于行贿行......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


·在离婚之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之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


·通常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
      通常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押金往往起的就是保证作用,要是承租人损坏了房屋内的设施,那出租人就可以适当扣除押......


·婚姻法抚养费要给到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
      婚姻法抚养费要给到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客体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客体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结案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结案一、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条件是什么(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