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首先要法院受理了,然后才能启动离婚程序。而在具体书写离婚起诉书的时候,要格外注意其中诉讼请求的内容。那么,在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中尚未超过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还是可行的。
   二、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 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
   4、部分财产的证据材料。
  这里强调的一定是部分证据材料,我们不建议当事人在立案时就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原因在于你的起诉状和相关材料都会原封不动地通过法院传达给对方一份,如果你一次性全部提交的话,就等于提前让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牌是什么。所有,立案时可以提交哪些证据材料也是有讲究的:首先,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可先不提交。因为感情的事,对方会非常敏感,针对你所提交的证据,对方会做充足的准备,更有可能无事生非,给你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其次,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或是户口本,让法院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提前有个思想准备。孩子的证据,不害怕对方知道,因为这些都是既成事实,对方也是清楚了解的。最后,关于财产的证据,不是所有的都要提交。如果有不动产的话,可以提交不动产产权证的复印件,因为该复印件会让法院明白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在该院的辖区范围内,法院会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从而顺利立案。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不动产的复印件也可以不交。
  上述内容就是对“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这个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但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绵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必须对自己的经营负责,所有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章程的,并且也是符合现代主义社会建设的要求的,这就要求企业......


·合同法规定单日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单日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单日违约金比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出实......


·在院病人医患官司怎么打?
      在院病人医患官司怎么打?一、在院病人医患官司如何打1、患者不聘请律师的缘故打官司是一项涉及很多法律经验也技巧的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没......


·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大家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您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积,楼层、缴纳税收方面差异都很大。而在买房的时候因为搞不清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司法实践中,通常将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30克作为“情节严重”的毒品数量基准,即非法持有毒品海......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通知家属有没有强制力?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则在此期间会暂时的限制其人身自由。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引起一些不......


·医疗费
      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一、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有什么区别?
      一、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有什么区别?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的区别具体如下:1、所占比例不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