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达到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二、汽车报废程序是什么?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首先须经车管所核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规费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其影印件,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规费征集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机动车不可能一直被无限期的使用,时间越长,各方面的安全性能也就越低,达到报废标准之后,基本上都是被当地的车管所强制性报废的,如果机动车所有者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会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而且,这样的驾驶行为对自己也极其不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一、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1、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要看单位是在区里注册的,还是市属的企业,根据登记......


·一、一年合同辞退赔偿几个月?
      一、一年合同辞退赔偿几个月?一年合同辞退最多赔偿两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交强险只有车损该怎么赔偿?
      交强险只有车损该怎么赔偿?交强险只有车损保险公司会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有责赔偿最多可以是1万元。交强险的赔付有一定范围,主要是针对人身伤害和......


·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一、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


·非法经营药品150万能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一、抵押与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关系?
      一、抵押与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关系?“抵押不破租赁”的前提是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


·厦门市交通违章当事人去哪里处理
      厦门市交通违章当事人去哪里处理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


·我国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什么?
      我国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什么?我国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


·因怀孕被辞退员工工龄怎么算
      因怀孕被辞退员工工龄怎么算?工龄从自己入职以后开始计算,从入职到离职的时间就是自己的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


·年假是职工一年一次的休假,随着炎热的夏季来临,不少企业的生产
      年假是职工一年一次的休假,随着炎热的夏季来临,不少企业的生产、销售处于淡季,用人单位也在这个阶段安排员工轮流享受年休假。那么,哪些劳动者享有......


·抵押担保责任有哪些
      抵押担保责任有哪些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将物品作为债权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并不转移这一物品的所有权,债权人只享有变卖该财产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