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庆解约违约金如何确定?

婚庆解约违约金如何确定?婚庆解约违约金可以协商确定,违约金一般是由一方先交付给另一方保管,如果保管违约金的一方违约则要返还两倍的违约金,而被保管的一方违约则无法要回先前支付的违约保证金。在法定范围内合同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违约金比例。(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3、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违约金上限具体规定:(一)违约金分类: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2、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二)违约金上限相关法律规定:1、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2、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民法典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现在的年轻人一般在结婚时都会跟婚庆公司合作,但若发生了新娘或者是新郎不愿意结婚,或者是婚庆公司又两场地租赁给其他人的,就属于违约,此时违约的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适当额度的赔偿金,违约金的比例通常都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行与企业入股合作协议如何书写?
      银行与企业入股合作协议如何书写?银行在对企业进行资金投资时大都会选择入股,但是选择入股时最好是签订与企业入股合作协议,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投资......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二、债务转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工伤......


·社会抚养费能否要回,征收政策是怎样的?
      在以前国家没有开放二胎之前,不少人家因为超生而被国家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用,近年国家开始开放二胎,这让不少人红了眼,可能有些人在国家开放二胎的......


·呈请监视居住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呈请监视居住的程序是怎样的?呈请监视居住的程序主要是:(一)呈批。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追讨债务如何起诉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追讨债务如何起诉一、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证件,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证件,是怎样的?一、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主要需要以下几种证件:签订合同时需备齐一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


·单位工程质量由哪个单位组织验收 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问题,肯
      单位工程质量由哪个单位组织验收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问题,肯定是会有专门的单位来进行验收的。除了建筑方本身会对工程的质量自行检查以外,在检查完......


·根据法律规定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嘛?
      根据法律规定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嘛?根据法律规定孕期公司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


·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当劳动合同结束的时候就相当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