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商业秘密能治安处罚吗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相关企业和商业秘密权利人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进行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处罚拘役,同时还要进行处罚金赔偿。如果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极其恶劣的话,就需要进行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的处罚,同时还需要进行处罚金赔偿。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有:第一、立刻停止侵害;第二、进行侵权行为相应损失的赔偿;第三、需要赔偿金的支付;第四、以上三点可以同时实施也可以单独实施。侵害商业秘密的赔偿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种确定的方法:第一,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受到了明显的侵权行为的损失;第二,侵权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损失的后果或者说是损失的金额是不能确定的情况,而且这个损失的赔偿额在侵权的过程中还因此获得了利益,那么侵权人就需要承担被害人在调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的费用;第三,如果是商业秘密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了商业秘密,那赔偿额就包含了商业秘密的可行性的实施许可和相关费用。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机关可以进行查处并且情形侵权确认,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一般包括:1.责令要求停止侵权行为;2.进行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侵权的物品进行处罚收缴。如果在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的过程,侵权人不执行并且拒绝决定结果并且还继续之前的侵权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新的违法行为,对于处罚还要重新审定并重予判决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可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抵押登记就是他项权证是怎么规定的?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对楼盘的信息进行了解的,并且还需要对物业的信息进行了解,关于抵押登记就是他项权证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如果是当......


·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
      一,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了规定,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计算问题却未明确规定,这是实际工作中......


·怎样确定侵犯著作权赔偿的费用
      怎样确定侵犯著作权赔偿的费用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


·从批捕后到判刑大约多久
      一、从批捕后到判刑大约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判
      造成轻伤害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轻伤偏轻的: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至3个量......


·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一、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绑架小孩涉嫌构成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主要是: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


·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
      一、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