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垫付的医药费能拿回吗

如果有关当事人因为事故而受伤的话,我们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受伤的人送到医院抢救。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去医院治疗是需要预先向医院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的,只有付钱才能够接受治疗,所以说在发生事故之后,经常会有一些事故当事人或者其他人预先帮助患者垫付医药费。那么,事后我们可以向有关当事人要回自己所垫付的医药费吗?因为这个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问题也有很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来具体分析一下垫付的医药费能不能要回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1、在一起交通事故之中,如果说造成了有关当事人的伤亡,那么事故的肇事方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受伤的人送往医院,并且需要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向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赔偿。2、而肇事车主也有义务向医院垫付患者的医药费,如果说因为他自己所垫付的医药费要是没有超出保险范围之内,也没有超出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垫付医药费的车主可以要求退回自己所垫付的医药费,如果没有退回的话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请求,让法院来对此一并处理。3、但是,如果说垫付的医药费超出了肇事者应当承担的部分,那么就需要要求保险公司对赔偿进行扣减,并且把费用直接归还给车主。从法律上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者有义务先行帮助患者垫付医药费因此在交警判断事故责任之前肇事者所垫付的医药费都是他自己自愿的,而且肇事者不垫付的话也是不违法的。但是,要是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有关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或者垫付医药费用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在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之后,应当第一时间及时的向医院支付或者垫付医药费。所以说,垫付医药费并不是义务,如果说不是自己应该支付的费用的话,是有权利予以要回的,要是要不回来可以向法院上诉,予以追回。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东营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方面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专业人员,运用专业的知识来帮助法官进行案件的判决实际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鉴定,司法鉴......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可能您都发现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其实是有点相同的,主要是在行为上面,都是行为人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进而事实的诈骗行为。但他们之间也是......


·伤者不配合肇事者理赔怎么办
      如果协商不行的时候,可以向事发当地的交警进行报案,让交警帮忙去协商处理。现在的车辆一般是购买的时候都会买保险了,当出了事故的时候,也需要向保......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否中止执行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有些员工为满足自己需要,不遵守员工守则,未经过同意连续旷工,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因为员工不经过招呼......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


·2023肇事逃逸至轻伤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至轻伤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逃逸负全责,但是只是造成对方轻伤,那么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我国相关法律对于交通肇事致至使受害者死亡的处以三年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诉讼应怎么办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诉讼怎么办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中,无约定违约责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


·犯罪未遂工具对象属于不能犯吗?
      犯罪未遂工具对象属于不能犯吗工具不能犯是“对象不能犯”的对称。又称“手段不能犯”、“方法不能犯”。行为人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达到犯罪既遂形态......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房子对一段婚姻来说肯定是有必要的,很多父母听说南方没有房子都是不愿意嫁女儿的。有些时候,并不是只要是婚后一起居住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