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纠错内容是怎么样的?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行政处罚一般都是我们熟知的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处理的。生活中也会出现在处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出现错误。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纠错内容是怎么样的?如果行政处罚的决定出现错误,应该通过多个方面分析,使用的法律是否有错误,适用的程序是否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该怎么纠错,《行政处罚法》却没有具体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此也没有具体的要求。从执法实践来看,小编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考虑:1、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2、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3、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4、事实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我们执法部门是可以重新调查取证,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这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的精神的。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我们执法部门是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的,即使收集了证据也是无效的,但主动进行纠错却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要求的。5、程序出错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或对责令整改未到期就处罚提出异议,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管辖错误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我们虽然无权处理该违法行为,但不表示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不能处理。本生知错就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能因为是特殊的国家机关,所以发生错误就那让听之任之,还是要找出错误的地方及时的纠正,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一些人身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这是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做的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湖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湖南省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相对其他地方的比例并没有很大的差别,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按照个人月基本工资计算的,所以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都是一样的,......
·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
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是违法行为。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其一,商标异议——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
·房子土地使用金怎么交才能继续使用
对于现在的生活,谁都会想着买房子,但是买完房子,也不是能一直使用的,也是有年限的,那么到了后代的年代可能房子就不能使用了,那么房子土地使用金......
·一、中国二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中国二婚财产怎么分配?中国二婚财产的分配与一婚的财产分配是一样的,都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照顾女方和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婚姻关系存续期......
·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
一、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
·哪些情况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哪些情况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对于合同到期后还需解除吗?
合同到期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因为已经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1、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
·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四川交通伤残9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土地证名字错误可能的情况有两种: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