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p2p非法集资认定是怎么样的?


  P2p对于这个专业性的名词很多人应该都没有听说过,主要是做信息中介的,融资的目的也是为了帮助需要资金的人,有些人会将非法集资混淆。那么关于关于p2p非法集资认定是怎么样的?关于非法集资,是非法的目的,动机不纯,而P2P是为了其他人的利益而融资的,是为了人们服务的。
  
  一、 关于p2p非法集资认定
  
  首先 P2P 和非法集资两种的目的不同, 合规的 p2p 只做信息中介,自己并不触碰资金,融资的目的是帮助有需要资金的人.
  
  而非法集资的目的是将资金收集起来用于他用.不过目前很多 P2P 公司涉及资金池和自融的现象已经触犯到法律边界,
  
  所以当投资人判断 P2P 是否在进行非法集资时主要是看2点,1是P2P 平台是否触碰投资人资金,2是投资 P2P 平台的钱是否有一一对应的借款人.
  
  二、 被非法集资怎么办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遭遇非法集资诈骗,建议报警;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p2p非法集资是不同的概念,二者在融资方面的目的是不同的,非法集资,是出于非法的行为实施的,非法集资,一般通过非法的开展讲座,或者是一些促销会等从而筹集资金,P2P的融资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的所以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不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淘宝对抢注商标投诉的方式是什么
      一、淘宝对抢注商标投诉的方式是什么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一、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1、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2、如果村里暂不收回的,在土......


·遗嘱继承没公证生效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没公证生效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为车主全责,与行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


·公司开除员工
      公司开除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补偿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有效注意事项?
      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有效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借条合法的注意事项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


·老公出轨怎么找证据
      老公出轨怎么找证据(一)咨询律师律师在这方面是很专业的,他会告诉你如何做能够既不违法又能高效地收集到对自己有利的实质证据,具体内容可以到律师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一、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


·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怎么处罚无证驾驶撞人的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既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让行为人坐牢。那么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