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

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我们经常能够遇见,并且如果作为读者正好想要了解关于起诉离婚的一些相关案件的话,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起诉抚养费都需要哪些相关的材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该包含子女的户口以及身份证明,具体看下文。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阅读过上述文章中的有些内容,我们就国家对于抚养费的一些相关标准,其实更多的我们能够看到国家对于子女的成长教育以及相关的规定,也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建立的,那么我们就能够了解了,对于起诉抚养费的相关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什么原则
      关于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什么原则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中国公民大多都生活在内陆,只有少部分人因为工作性质或其他原因生活在了海上。在海上工作不同于内陆,内陆出现纠纷,......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


·如何与犯人办理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成为犯人,那么夫妻感情可能会发生破裂,犯人的配偶可能会选择离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与犯人办理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


·我国规定司法拘留最长是多久
      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


·个人所得税从哪里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从哪里申请退税一、个人所得税从哪里申请退税1、注册“个人所得税”软件2、注册完成之后,回到登录界面,输入刚才注册的账号密码,点......


·山西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各地国家立法机关......


·不服移送管辖时间很长的上诉期是在多少日之内?
      不服移送管辖时间很长的上诉期是在多少日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


·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城市面积在不断的扩大。但在经济告诉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在不停地涌现当中。农村乡镇向城镇化发展,......


·城市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一般道路违章停车,罚款200元不扣分,而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均会受到扣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