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进行分户,具体流程如下:分户的办理: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分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土地使用证过户条件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1、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的档案室来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此时还需要按照契税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3、此外,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额外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缴纳,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包括有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4、若是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在办理土地分户手续的时候我们有许多要注意的问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明确是分给他人使用权,还是分给其他人土地。在明确问题之后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具体来说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以划拔的方式取得以及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如果是以划拨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无......


·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签吗,会有什么风险?
      一、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签吗,会有什么风险?  征收补偿应该在双方协商达成意见后才签订,所以空白的征收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签订空白协议可能......


·委托代办工伤认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委托代办工伤认定协议书是怎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职工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____发生事故,现委托(身份证号码:__......


·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场所遭遇事故的,基本属于工伤范畴,经过认定,被确定为工伤的。职工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明确工伤等级。只有拿到明确的工伤鉴定书后......


·批捕延押提请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批捕延押提请时间最长是多久?批捕延押提请时间最长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一、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五......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在就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多次鉴定,而此时对于首次申请鉴定的,是有事件要求的。那么通常,什么时候......


·买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此时除了要了解清楚买房之前需
      买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此时除了要了解清楚买房之前需要准备的内容,同时对房屋的选择也是尤其重要的。那通常购房者在实际买房的时候要怎么......


·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拆迁纠纷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


·单位辞退未转正员工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未转正员工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