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怎么算?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是: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二、工伤假期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在单位从事的工作必然会具备对自己身体会有伤害的可能性的,一旦认定员工的病情是与工伤有关的就肯定要单位赔偿的,而且员工因此而请的病假也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而单位此时在对待没有工作的员工时也必须给予与平常一样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相反而言,就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


·一、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违约赔偿包括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违约赔偿包括什么?违约金只是关于对方当事人不遵守约定的一种惩罚,如果违约造成了您其他损失,比如搬家损失,那么您是可以额外再......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额,离婚损害赔偿是多少
      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离婚赔偿呢?而离婚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


·qq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复杂吗?
      随着人们对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在研发出一款软件或app的时候大多会到相关机构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我国对登记了版权的软件著作都会提供法律保护,确保......


·离婚父母应供成年子女上大学吗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有的人就会问,离婚父母应供成年子女上大学吗?相信很多人心里都有这样的问题,接下来......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父母关系的解除影响,也就是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


·企业建设厅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


·交通事故处置流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置流程的规定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如果肇事司机拖着不给钱的话,你们可以起诉肇事司机,并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以......


·广东省临时工管理办法
      其实现在中国已经没有了所谓的临时工的说法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认定为临时工,不过,我国对您口中的临时工还......


·拒执罪对方协商赔偿还算犯罪吗?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们身边的案件类型也越来越复杂多样性了,拒执罪作为一种不执行法律有效判决结果的罪行,被一些心存侥幸的人所利......


·劳动者入职多久可以辞职?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如果被企业聘用,到企业正式开始工作时应办理入职手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有的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