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董事长签订的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什么?

一、董事长签订的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什么?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2、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3、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二、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综上所述,在一个公司里面,董事长的地位是很高的,基本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和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应该签署合同。由于董事长是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合同的条款可能和普通员工不同,对竞业限制及保密规定要说明,也应该写清楚聘任及解聘条件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公开宣判流程包括什么环节?
      一、法院公开宣判流程包括什么环节?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


·代写遗嘱继承人能签字吗?
      一、代写遗嘱继承人能签字吗?代书遗嘱人不需要继承人签字。旁证代书遗嘱,需要两位旁证,立遗嘱的当事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


·打架鉴定轻微伤后必须抓人吗
      打架鉴定轻微伤后必须抓人吗?打架鉴定轻微伤后也可以不抓人,如果是轻微伤,且得到对方谅解,一般派出所不会不拘留。被打者不接受调解的,打人者就可能......


·员工无证驾驶是否是工伤
      员工无证驾驶是否是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检察院退侦也不一定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倒闭企业如何补偿怀孕员工?
      倒闭企业如何补偿怀孕员工?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遣散员工,有什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多次受贿追诉时效有什么规定?
      对于贪污受贿的情况我们国家前几年是非常的多的,但是近些年由于我们国家大力整治这一块变少了许多,但是还是有的。对于受贿的现象是对您的不负责任的......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


·一、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


·单位社保如何办理停缴
      1、用人单位中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理职工停保手续,不需要到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2、用人单位中的普通用户可以在人力资源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