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多久?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交警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就要委托鉴定机构鉴定,20天内完成鉴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最长可60天),然后交警要2天内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3天时间决定是否重新鉴定。无异议后5天内通知当事人拿车。所以扣车期限一般不超过3 20 2 3 5=33天。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第四十一条 经过调查,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报警并对伤员进行救护,在交警对相关责任进行认定后,可以将扣留的车辆退回。另外,涉及到驾驶人员违法驾驶车辆导致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一般可能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这时可以由其它人员取回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 众所周知,在投标中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
      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众所周知,在投标中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但是对于自己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这个问题您想知道的问题。其实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国家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为了达到有效的减少人口增长的目的,对独生子女的家庭进行奖励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这种政策......


·醉驾酒精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罚?
      醉驾酒精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


·离婚后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的债务吗
      离婚后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的债务吗(一)单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


·商标续展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商标续展需要什么申请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


·信用卡诈骗判刑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人们越来越习惯使用信用卡,比如刷卡消费,相比较以前的现金来说信用卡十分的方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的使用也存在着一些漏洞,容......


·打架立案后会怎么处理
      打架立案后会怎么处理一、打架立案后会怎么处理打架立案后的处理要分情况来看,看造成的伤害有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


·受害者的自诉案件能附带民事吗
      受害者的自诉案件能附带民事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