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常熟市政府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常熟市政府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常熟市政府信息公开包含的内容有政策法规?重要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二、信息公开的流程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国家对于信息的公开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发展,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对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同时信息的公开不仅仅将政府的工作透明化,同时也是让人民督促政府的工作,一同创建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以及生活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大家应该都能够知道,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相关办法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如果是涉及到鱼塘的相关征地补偿的话,对鱼塘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根据相......


·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出现工伤之后就会存在停工留薪期,此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伤期......


·在离婚的事候
      在离婚的事候,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那么没有抚养权的那一方是要支付对方的抚养费的,那么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制定是否和起诉的那一方有关系了?下面就由本......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在作品的分类当中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软件作品等等,虽然法律规定自作品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但是针对其中......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单位集资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关规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该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权都归......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这其中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一些材料,否则的话办理离婚手续就不会那么顺利。对于协议离婚来讲需要的......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
      车祸私了一般赔多少钱驾车出现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会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不同,我们会进行不同的赔偿。有的交通事故可能会有人员的伤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