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事逃逸后找不着人怎么办?

肇事逃逸后找不着人怎么办?交通肇事抓不到人的警察会网上追逃,抓不到嫌疑人由保险公司先负责赔偿,没保险的有嫌疑人亲属负责,赔偿不了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时间要看公安机关处理进度。二、交通肇事逃逸处理流程首先是需要报警处理,交管局会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交管局会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案发地交管局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接到协查通报的交管局,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或者是嫌疑车辆的,要依法扣留,可依法传唤肇事逃逸人或者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交管局。案发地交管局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交管局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交管局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交管局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交管局应当告知。如果交警把应该查找的线索和方式都运用了仍然没有结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管局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三、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划分责任的划分,如果出现了肇事逃逸的行为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所以公安机关会加重对肇事方的处罚力度,如果长时间没有找到肇事逃逸方则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客体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发现犯罪证据之后,是会对该物件进行扣押的,但并非所有的物体殴斗可以成为扣押的客体,对此,立法机关在制定刑事诉讼......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一、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划痕损失险保险责任:出现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而造成的划痕损失,保险人都会负责一定的赔偿。车......


·强迫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


·房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什么?
      房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什么?大学毕业的时间,大学生们从学校毕业,跟随着工作落脚在某个地方。这时候,既是毕业季也是租房季。由于初出校门,对......


·口头传唤的对象能是证人吗
      口头传唤的对象能是证人吗公安机关能不能传唤证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传唤证人,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对证人进行讯问......


·劳动者主动离职发工资吗?
      劳动者主动离职发工资吗?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发工资吗?要发的;不过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


·什么情形担保物权消灭?
      什么情形担保物权消灭?一、什么情形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
      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抗辩权我想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主要就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抗辩权一般都......


·个人可否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个人可否申请笔迹鉴定吗?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


·上了诈骗金融网络通缉犯名单有何后果?
      随着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如今发生的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多,其中金融诈骗现已成为危害性最大的经济类犯罪活动之一。这......


·出差遇到抢劫算不算工伤
      出差遇到抢劫算不算工伤?出差遇到抢劫一般不算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