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哺乳期间被辞退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哺乳期间被辞退赔偿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 第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之内是不能辞退的,如果作出了违反劳动法的条款,那么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 罚,所处罚的标准就要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并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劳动法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来进行遵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看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建设这几年征用的土地也是挺多的。我们也听说过甚至我们身上也发生过征用土地的事情。对......


·投标书怎么写 对投标者来讲,编制投标书是很重要的事情,最后
      投标书怎么写对投标者来讲,编制投标书是很重要的事情,最后自己是否能中标,可以说就全靠这个投标书了。那么这个投标书怎么写呢?在具体的编制过程中......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


·身份证丢了用挂失吗?
      身份证丢了用挂失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股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聚众斗殴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聚众斗殴是什么意思?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群人成群结队的去欺负我一些人,或者是相互都的情况,我们国家对于这种行为,是需要严格......


·工伤认定过期如何起诉?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的确认书申请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要求的,如果......


·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
      尽管当今社会,您都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并学习法律,但是了解的只是皮毛,毕竟不是学法律出身的,您的认识终究只会停留在浅层面上,那么国家培养的......


·离婚全权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全权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钱?离婚全权委托律师费用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也越来越发达,从我国一线城市的人口就可以看出来。人口越多的地方住房就越紧张。在大城市90%人口都是外地人口,并且都是租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