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方起诉离婚找不到女方怎么办

有些人的婚姻并不美好,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了使得婚姻都已经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就会让人考虑干脆离婚算了。但有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意见不一致,男方想跟女方离婚,但女方却不愿意离婚,反而故意藏起来不让男方找到。在始终找不到女方,不知道女方身在何处的情况下,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呢?有两种办法。(一) 单方起诉离婚女方下落不明,如果一直找不到女方的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诉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里有相关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受理夫妻一方失踪,一方申诉离婚的案件的,这个时候法院会对女方发送诉讼文书,即便法院并不知道女方身在何处。那么,你也许就会问了,女方都收不到诉讼文书,这样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在民事诉讼法里已经对这类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法院没有办法把诉讼文书送达女方手中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公告最后没有被女方收到,在法院发送诉讼文书的那一天起算,在60天以后,法院会认为诉讼文书已经送到女方手上了,也就意味着法院会认为女方已经知道了她要出庭这个离婚案件了。之后如果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了,女方又没有出席是会按缺席处理的。(二)对下落不明的女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女方被宣告了失踪或死亡,法院是可以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在《民法通则》中第二十条有关于如何评判公民失踪或死亡的规定:如果公民一直都没有音讯且超过了两年,人民法院就可以宣告这位公民是失踪人。这时法院会发出寻人公告,希望能够通过公告寻找到这名失踪人。但要是在3个月之内失踪人还没有出现的话,法院就会对这位公民宣告失踪。在女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会准许离婚的。这个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里就明确规定了,是可以直接准许离婚的。因此对于女方一直找不到,男方又想离婚这种情况,通过上面两种方法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而对于财产问题的话,这种情况和一般的正常离婚的财产分配是一样的,也就是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女方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女方的财产是依法由他人代替保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


·交通事故老人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对于需要抚养的人群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而另一种则是对自己的近亲属的抚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抚养,如果抚养人因为交......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


·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为了某些原因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自己的一些朋友去殴打他人,殊不知这种情形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很多......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也是属于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所以有些人也会把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判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列当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初也是......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


·现在很多家庭虽然都想购买房子,却发现自己的资金不够,无法一次
      现在很多家庭虽然都想购买房子,却发现自己的资金不够,无法一次性付全款,而在当前的情况下,如果不能付全款的话,也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买房,也......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就的法律效力生效了吗?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无法律效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来讲,和结婚后生的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的判定上,司法部门是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对是否孩子成长有利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