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位扣工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在试用期的职员,由于并没有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故此其在使用期内若是发现该职位并不适合自己,此时就是可以提出离职的请求的,并且单位在其离职时不得扣除其薪资。二、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证据(个人觉得比较难)。2、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EMS(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暂行支付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在广东省如果克扣或者扣发工资需要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此外,还要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尽量减少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出现。对于试用期内离职的职员,单位一般都是不会扣除其薪资的,故而若是发现了自己并没有获得所有的自己应得的薪资,此时就可以向单位提出异议,单位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此时该职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不得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救济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


·如何进行海事担保?
      如何进行海事担保??担保作为保障民事权益实现的一种古老法律制度,横跨债权法和物权法两大领域,其重要性及复杂性勿庸讳言。狭义上的海事担保(或称......


·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所以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不存在的。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一、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


·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其实不签劳动合同的话,对员工本人和公司都是存在诸多风险的。尽管如此,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还是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的。就比如在餐饮......


·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人们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侵害后可以依法维权,得到应有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与其他法律一样......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兼职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


·一、在不同国家都结婚构成重婚罪吗?
      一、在不同国家都结婚构成重婚罪吗?如果这三个国家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分别在三个国家结婚就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事人......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在实践中,我们有时会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选择异地就医,比如:出差、旅游过程中突发疾病;重症病人在当地医院无法得到有效治......


·最高法院管辖那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交通事故人伤收条在书写之时必须要注明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