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要是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房屋增值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等等。
  
  1、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
  
  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御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问题,因为房产的情况多种多样,涉及到出资人、首付人、还贷人、购买阶段、还贷情况、登记人等等,于是结合不同的情况,那么在对离婚房产作出分割的时候,就应当多加考虑,若离婚夫妻能够协商一致分割房产,其实可以减省不少的麻烦,而对双方离婚之后感情的维系也是有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立遗嘱给孙子是属于有效的吗?
      立遗嘱给孙子是属于有效的吗?一、立遗嘱给孙子是属于有效的吗?是有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某一人继承遗嘱,所以......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规定,原告......


·监外执行和假释区别条件是什么
      一、监外执行和假释区别条件是什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什么意思?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什么意思?《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如在......


·抢劫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抢劫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一、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一、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在两夫妻结婚提出法院裁决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不同......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


·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范围的人一、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人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1、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