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多少?

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多少?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一般为1200元左右,增值税没有按时缴纳并不会产生罚金而是行政罚款,罚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义务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缴税纳税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并且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到1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按时交增值税不会产生罚金而是会产生罚款,企业增值税漏交的处罚情况是:1、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2、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二、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公司等企业机构,若是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需要缴纳罚金的,而是需要缴纳罚款。纳税的目的,只要是为了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有保障,从而能够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对于那些应该教案增值税,但是不按照规定教案的,除了教案罚款,还有其他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案件数目与日俱增,在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争夺或者是探视权落实......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


·毒贩持刀拒捕可能涉嫌什么罪名
      8月2日电据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湖南一贩毒嫌疑人持刀拒捕,驾车逃逸将1名群众撞伤致死,另造成一名辅警受伤。警方正全力抓捕在逃......


·民法通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的依据?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都知道,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或者刑事等案件,都不会要进行相应的刑事判决,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作为监护人对于被监护......


·发起民事诉讼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责任方拒绝支付赔偿款,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当事人发起诉讼,首先得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资料不齐全,法院可能不会......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谁制定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谁制定内容实际上每个人都是在一家公司或者是企业上班的,您也都知道每个公司和企业都是有一个董事会的,作为董事会的一般都是经常......


·2023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