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前一方有债务怎么分担

离婚前一方有债务怎么分担?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是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所以,我们关键是要区分清楚前妻或前夫的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很多时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是丈夫或妻子以个人的名义借的钱,但实际上这笔债务都是因为家里面这些琐碎的开销,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当然不是谁借的钱就由谁来偿还,而且,离婚也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在死刑里面有一种特殊的制度,也就是人们熟知的死缓,其实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也就给了罪犯一定的......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谁赔偿
      虽然我国明确要求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劳动者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而与多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要是双重劳动关系......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


·别人非法集资时签了字怎么办?
      别人非法集资时签了字怎么办?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并起诉来进行处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


·自愿放弃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自愿放弃继承权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


·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


·员工到退休年龄辞退有补偿金么
      员工到退休年龄辞退有补偿金么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


·天津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哪些?
      在日常的工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开发的过程中,不管怎样,都需要事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并且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正常施工,而不同土地,......


·延期举证申请规定有哪些,责任分配标准是什么?
      延期举证申请规定有哪些,责任分配标准是什么?一、延期举证申请规定有哪些?1、证据迟交迫使法院两次开庭安国李某,因为交通事故,将撞伤他的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