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怎么写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怎么写
  
  一、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怎么写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文
  
  作品名称: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创作人:
  
  著作权人:
  
  现因 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如下:
  
  一、上述作品创作人 为本单位的 。
  
  二、创作人是受本单位指派,利用单位资源,于工作时间内完成上述作品的创作。
  
  三、上述作品署名权由创作人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本单位享有。
  
  创作人(签字):
  
  著作权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在一般情况下,作品是由谁创作出来的,那自然就应当由创作人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过有些时候,可能作品是给予职务行为而创作或者是主要利用了单位的技术条件等完成的创作,在这样的情况下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就不一定了。通常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业务范围以内可以优先使用。而特殊期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享有,作者仅仅只有署名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制定了严格地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许多人并没有完全了解酒驾事态的严重性......


·社保补缴新政策
      社保补缴新政策人员范围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


·夫妻双方的婚姻走向尽头的时候
      夫妻双方的婚姻走向尽头的时候,通常两个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如果只是分居没有申请离婚不会自动离婚的,得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随意谋杀、故意伤人严重者都是会判重刑,伤人的程度会有一个级别区别,轻伤程度就是会犯罪者进行量刑的依据。如果说伤害只是轻微创伤,是不足......


·学生在学校打架怎么处罚?
      学生在学校长时间的接触肯定偶尔会因为矛盾吵架甚至是动手打架,吵架经过老师的教育一般都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以及将学生的错误思想给纠正了,但是打架......


·一、房屋买卖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有以下五大注意事项: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


·收了彩礼不结婚算骗婚吗?
      收了彩礼不结婚算骗婚吗收了彩礼不愿意结婚登记是否属于骗婚,需要区别对待。如果女方是以非法占有男方彩礼为目的,而假借结婚为借口的话,此时才会......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房改房是已经购买的单位房,是享有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优惠政策指的是符合条件职工可以用成本价采购公房。在房改房居住......


·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有哪些?
      为了减少乃至防止刑事犯罪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多项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设定了多项罪名。在各社会主体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他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