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职务作品的归属者是单位,而不是发明了该作品的职员,这是由于若没有单位的环境以及设备,该职员即使是有此时也是不能创造该作品的。在该职员创造出该作品时,是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较高的薪资报酬的。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确定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根据上文的介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并非都会归单位所有,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而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相关作品进行认定,判定是否真正属于职务作品。三、如何认定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职务作品的归属权一般都是单位,对于单位来说,需要给职员或者是团队提供能够创新作品的环境,对于职员个人若是有关于公司设备的需要时,也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的。少了任意一种条件,都有可能会导致该作品并不能得以创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3万元够立刑事案件吗?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3万元够立刑事案件吗?是可以立刑事案件的;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电力设施的损坏,致电力的......


·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现在虽然人们额收入水平逐渐提高,但是物价水平也是逐渐提高的,房价一直在不断的升高,还是有很多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买二手房。但是您应该知道的是......


·一、关于年底双薪制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年底双薪制是什么意思?“双薪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形式。双薪制是一种......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的几种方式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的几种方式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是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控制的重点,如果每个投资项目的风险都控制住了,私募股权基金的项目投资风险也就能......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企业增资需要哪些资料 增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增资需要哪些资料增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便是公司增资,不过每个公司增......


·法律规定股权可不可以抵押
      股权可不可以抵押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因为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等)。上市公司或非......


·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学法知社会的不断成熟,我国的各位各式各样法律界的不断的完善,从而来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其中刑法就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


·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行为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先向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高利息借贷给他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那......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根据......


·一、不立遗嘱的弊端是什么?
      一、不立遗嘱的弊端是什么?不立遗嘱的弊端是没有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发生继承,在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就没有办法来确定遗嘱的效力了,比如说后来这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