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你们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
  (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二、商标转让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现在国家局对商标的转让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出现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国家局就会要求受让方进行补正,其补正的内容也是要求转让人做转让的公证声明,这样就会浪费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如果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已经进行转让公证,就不会出现因为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而要求公证的补正,商标局对这样的转让就会很快核准!
  此外,对商标转让合同办理一下公正,对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有好处,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省去了转让的商标在以后使用过程中的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究竟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呢?对于商标转让合同来讲,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因此此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商标转让合同的公证。而要是办理公证的话,则就要清楚的知道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事先准备好,才能比较顺利的进行商标转让合同公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一、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会被注销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如果肖像权侵权如何维权?
      随着您法律意识的增强,面对不法行为时您也都机智了起来。这次主要讲讲肖像权侵权如何维权的问题。肖像权被侵犯也是一个普遍现象了,但是您真的明白肖......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专门作出了认定标准的。而这也可以说是区分不同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实践中交通肇事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


·北京市医院劳动合同具?
      北京市医院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


·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


·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
      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一、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乱收停车费是构成招摇撞骗的,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对于很多初入职场的很多人来说,很多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不清楚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会对自己的劳动权益有任何不公平。在公司率先解除......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和离职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规范的,而且一般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和离职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规范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在刚入职之后,就离职或者消失,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情节严重的是需要......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果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呢?此外......


·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是什么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求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还要求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经过的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