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一、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单位缴纳22% 个人缴纳7%
  
  三资、私营企业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7%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13% 个人缴纳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以及相关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也可以诉讼来解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十分的清楚,车子的载客量是一定的,如果超员驾驶存在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但是在我......


·高速占农田怎么补偿征收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方按相关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发放
      从提出申请开始计算,到成功放款,时间应该在20-30天时间。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后,信用部门还要对你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这个时间约一周;然后公积金管......


·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哪些?
      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哪些?股票质押的风险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也包......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拆迁律师认为作为被拆迁人应该知己知彼,除了要了解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的各种全力和职责,也要熟记自己的各项重......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吗?有补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


·立遗嘱的公证部门在哪2023
      立遗嘱的公证部门在哪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所......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们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而针对劳动合同,我们国家有特别......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


·购房者买房之后,如果中途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退房时,只要开发商同
      购房者买房之后,如果中途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退房时,只要开发商同意购房者是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退房的,那么你知道签订退房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