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予批捕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予批捕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不予批捕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犯罪事实认定、不予批捕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三)尾部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辩护人根据法律依据对当事人作不予批捕的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在当事人与辩护人就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后,如果辩护人认定可以不对当事人进行批捕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出具不予批捕辩护词或者辩护意见进行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
      这里的确权也即确定权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种植,不能改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类的,所以很多人在......


·首套房认定标准有什么内容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有什么内容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与申请抗诉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与申请抗诉有什么区别?在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或者判定的结果有什么异议,或者找到更加好的证据证明,可以......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和结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真的已经决定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而且和对方也没有办法对这样的决定作出一个协商的......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各家各户的家庭条件也好了起来,几乎十个家庭九个都有车。但是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了一些安全隐患,且不说......


·后期治疗费起诉时效是几年
      后续治疗费诉讼时效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而此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区别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也是属于诈骗类犯罪当中的一种,主要是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这样的行为其实与盗窃有点类型,因此就导致很多人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